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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司法考试行政法辅导名师徐金桂老师在上课间隙,针对目前网友也是广大考生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一一作了解答,通过徐老师的精彩解答,大家知道了冲刺阶段应该怎样复习行政法,理清了复习思路,让广大考生可以考前减负,掌握了考前突破行政法的捷径。
问题一:行政法复习时似懂非懂,不得要领,做题时总是出错,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应该如何解决?
徐老师解答:这是由行政法自身特点所决定得:行政法没有统一的法典,与我们的日常生活较远,行政法的立、改、废较频繁,掌握起来比较费力。解决办法:冲刺阶段以法条为核心,掌握重点法条的内容。
问题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总是记不清,很容易弄混,有没有好的办法可以准确掌握这部分内容?
徐老师解答:这部分内容比较重要,因为行政主体类型较多,单纯靠背很不现实,只需记住:正常情况下,中央一级两类肯定是行政主体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两类肯定不是行政主体的:办公机构和办事机构。地方各级:在中央是行政主体的,在地方的也是行政主体;派出机关都是行政主体。下级机关经过上级批准作出的行政行为,诉讼看名义,复议看职权;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组建机关复议诉讼都看职权。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和行政诉讼被告也通常是国家赔偿中的赔偿义务机关。
问题三:考前冲刺如何科学高效复习行政法?
徐老师解答:(1)注意查漏补缺。(2)记忆重点法条及其司法解释。(3)有计划的做真题,对于做错的内容全面突破。
徐老师特别指出,在2009年司法考试中,行政法在卷四会出现论述题或分析题,考点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其中今年比较重要的是程序正当、合法行政合理行政、信赖保护、权责相统一原则。
最后徐金桂老师祝广大最终顺利通过2009年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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